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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通透的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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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書臣張捷,參見皇上。”

乾清宮中,新任刑部尚書張捷入宮覲見。

各衙門的堂官,已經全部補齊。可這些官員,距離南京的路程不一。

有的離得近,很快就能赴任。

有的離得遠,還得再等些時日,衙門裏的公務便暫時由佐貳官代爲主持。

張捷是南直隸鎮江府丹陽縣人,就在南京邊上,來的很快。

正在批閱奏疏的朱慈?手中硃筆一停,“不必多禮。”

“謝皇上。”

朱慈?微微揚起下巴,旁邊侍奉的司禮監大太監孫有德拿起御案上的一份供詞走下去,遞給張捷。

“這是誠意伯劉孔?、左都御史張慎言審訊撫寧侯朱國弼的供詞。”

“朱國弼貪墨朝廷稅銀十萬之巨,罪無可赦。”

“此案,朝堂民間議論紛紛。卿今掌刑部,儘快將這個案子,結了吧。”

張捷接過供詞,隨手翻開,隨便掃了幾眼,根本就沒仔細看。

大明朝的科舉考試,是要考司法的。

就是給你一個案例,考生根據律法,做出判決。

鄉試、會試,都要考。

給出的案例,是隨機的。甚至有時給出的案例,是模糊的。

這就要求應試者,必須熟讀律例。

張捷,兩榜進士出身,正兒八經的科甲正途。對於朝廷律例,雖不如求學應試時那般熟悉,但憑藉文字描述,做出個大概判斷還是不成問題。

就朱國弼犯的這個案子,按照律例應該怎麼判決,張捷心裏有數。

但是,他這個有數,不算數。

朱國弼的案子,看似是經濟案件,實則是政治案件。

供詞是從御案上拿下來的,這就說明皇帝已經看過。

從最近的政治風向來看,朱國弼肯定是要從重處置。

可朱國弼身後是勳貴集團,重處歸重處,但重處到什麼程度,居家多時、剛剛復出的張捷有點摸不準。

他便有意又翻了翻供詞,翻的很慢,翻的很輕,翻的很細。

政治性案件,審案人不可能向上位者詢問如何處置。

翻看供詞留出的空白,正是張捷在等待皇帝的進一步指示。

“朱國弼是朝廷世勳,又蒙先帝信任,提督漕運。”

龍椅上有聲音傳來。

欲抑先揚,不用聽下文,僅憑這一句話,張捷已經猜測出了十之七八。

“國難之際,可笑他朱國弼竟妄想趁亂竊奪朝廷賦稅,朕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張捷:“還請皇上切勿動怒,不值得爲了這等小人,氣壞了聖上龍體。”

龍椅上又有聲音傳來:

“卿是誠意伯與馬閣老舉薦,後魏國公又上疏特薦。”

“朱國弼一案,影響甚廣,議論不止,不知有多少雙眼睛盯着。卿當按律判處,儘快平息爭端,於天下有一個交代。”

張捷行禮,“臣明白。”

越是強調公平公正,就越是不能公平公正。

朱國弼爲了自保,一口氣咬出了數位勳貴,其中,就包括容城伯劉澤清。

十萬兩稅銀,很多嗎?

當然很多。

大明朝絕大多數的百姓,一個月尚且掙不到一兩銀子。十萬兩銀子,無疑是一筆天文數字。

如此龐大的數字,不是朱國弼一個人能夠吞得下的,他必然還有同謀。

他供出的那些勳貴,其中或許有清白,但絕對更有同犯。

朝廷的官員任命,向來是由吏部發文。

高級官員任命,也是廷推,最後由皇帝確認。

馬士英是閣臣,有舉薦官員的權力。

劉孔?雖然是勳貴,但他畢竟也入了閣,也有舉薦官員的權力。

唯獨魏國公徐弘基,他只是單純的勳貴。

朝廷沒有明令禁止勳貴舉薦的權力,名義上看,勳貴確實有舉薦官員的權力。

但這個權力,聰明人是不會用的。

偏偏魏國公徐弘基就用了,而且是上疏特薦。

偏偏舉薦的這個人,又是襲爵近五十年的魏國公徐弘基。

人老奸,馬老滑,兔子老了鷹難拿。

爲了給新勳貴鋪路,皇帝對於舊勳貴,是持打壓態勢。

徐弘基,不可能頂風作案,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那就只有一種可能,自己擔任刑部尚書,皇帝本就是同意的。徐弘基上疏特薦,不過是一出《醉翁亭記》。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

爲朝廷舉薦官員,是酒。以此向皇帝表明態度,纔是山水之間。

朝廷手裏有兵,但沒有精兵。

要想訓練精兵,南京京營,首當其衝。

南京京營的兵源,主要是南京的上直衛和京衛。

世居南京的勳貴,和南京衛所的世襲軍官之間,多有牽扯。

於是乎,魏國公徐弘基代表南京勳貴表態,只要不將案件擴大化,南京京營的事,我們絕不會插手。

皇帝初登大寶,大明朝又是風雨飄搖,這種時候,顯然是不適合掀起大案的。

魏國公徐弘基的表態,可謂明智之舉。

如此識趣的臣子,哪個皇帝不喜歡?

張捷雖然是剛剛復出,但他去職之前,是吏部左侍郎。

畢竟爲官多年,這裏面的彎彎繞,他都懂。

張捷回的“臣明白”,不是應對皇帝的官場慣用語,而是他,真的明白。

朱慈?放下手中硃筆,“愛卿辦事,朕是放心的。”

“北地沉淪闖賊之手,西南又受獻賊兵戈擾攘。國事艱難,百廢而無一興。”

“朱國弼貪墨稅銀一案,不僅情節惡劣,對於國帑而言,更是一筆巨大的損失。”

張捷秒懂了皇帝的意思。

以魏國公徐弘基爲首的南京勳貴已經低頭了,爲了儘快整訓南京京營,朱國弼的案子,肯定是不好波及到他們的。

但是,朱國弼貪墨的那十萬兩稅銀,這個不用皇帝囑咐,哪怕是按照朝廷律例,也是要進行追贓的。

追贓,追贓,這纔是筋節所在。

凡是被貪墨的錢財,十之八九是找不回來的。

既然找不回來,那就慢慢找。

稅銀一天追不回來,這個案子,就不會完結。

只要這個案子不要完結,抽出去的那把刀,就會依舊冒着寒光。

“還請皇上放心,臣會於刑部選派專員,追查遺失的稅銀。”

“稅銀一日不追回,專員一日不撤回。絕不讓國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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