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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載酒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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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遇到公孫穠華的那一年,恰是他出關的第二年。

當年風流瀟灑的探花郎如今也爲情所困, 甚至不得不通過遠走他鄉這種手段來抑制自己的心情。借酒澆愁成了最後的消磨時間的辦法。

他還新學了雕刻。

李探花無疑是個好學生, 他高超的天資不僅體現在做文章學知識和練武上面, 也體現在了雕刻上面。教他雕刻的人是個被他從沙匪刀下救下來的老師傅, 擅長的是給人刻石雕作假山, 他跟着這位老師傅學了半個月, 用刻刀刻出來的小像已經隱約的有了些精巧的輪廓出來了。

那雙執筆的手輕柔的拂過小像的面容,擦去了上面的木屑。

他看的那麼認真, 像是在透過這個小像在注視着其他的什麼存在, 又像是已經忘卻了塵世的一切, 全心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之中, 除了這個小像之外, 什麼都看不到, 什麼都聽不到——不, 並非如此!

李尋歡小心翼翼的放下了小像。

他聽到了呼救的聲音。

文人墨客似的手自腰間取出了飛刀,這是六如公子賴以成名的兵器。

刀很輕, 很短, 也很薄, 幾乎就宛如一片柳葉。這並非是什麼不得了的神兵利器,不過只是用凡鐵,再由市井中最平凡的鐵匠,花三個時辰打成的。如非要說它有什麼不尋常的地方,那應當是小刀上刻着的那個李字。

這個字證明着兵器主人的身份。

柳葉似的小刀被夾在了指間,李尋歡凝神聽着那越發微弱起來的呼救聲, 試圖判斷求救之人身在何處。

片刻之後,他身形飛掠而去。

世人皆知李尋歡的飛刀例無虛發,卻少有人知曉他的輕功一樣高明。判斷出了求救之人的方位之後,趕過去就成了一件簡單的事情。

他到的也的確十分及時。

——恰好能夠阻止惡人的暴行。

離得有些遠,李尋歡趕到的時候來不及阻止那票悍匪將那水綠衫子的少女擄上馬背的行爲,只來得及甩出了指間的那把飛刀,釘住了他的喉嚨,阻止了那人意圖策馬而去的行爲。

公孫穠華幾乎落下淚來。

這並非是因爲恐懼,這種情緒早在被她那匪徒強行抓上馬的時候就消耗的差不多了。也不是因爲看到了那匪徒喉間不斷湧出的鮮血,學醫之人見過的血腥場面多了去了,雖說是第一次見到一個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但也不是不能忍受。

這淚水是因爲喜悅。

得救了。

感覺也好,理智也好,都在這麼說。

無比振奮。

公孫穠華費力的掙開了繩子,掏出原本打算放在最後的絕境之中使用的匕首又給那匪徒補上了一刀,然後用力的把他推下了馬。雖說因爲之前的掙扎奔逃耗費了太多的力氣,而導致刺下去的時候手抖得厲害,以至於沒能夠刺中要害,但公孫穠華確信此人必死無疑。

連一個目光都沒有投過去。

此人絕無生機。

不僅是因爲那人喉間插着的柳葉似的小小飛刀,還因爲她在這把防身的匕首上面抹的毒。

發作的非常快,毒性也非常劇烈……放在江湖上自然是十分珍貴的東西,但對於公孫穠華來說,也就是隻要有藥材就能配出來的情況罷了。就是世上僅有的奇毒,這時候也比不上她自己的性命來得重要。

誠然,用毒並非是什麼光明正大的手段,但她一人孤身在外,武功不佳,唯一算得上是擅長的輕功放在江湖上也只是平平——又是女子,總該有些防身的手段。

這乃是理所當然之事。

公孫穠華天生武骨極差,在武功這塊的天賦悟性也是差得很,完全和她在醫術一道上成反比,就是把這世上最頂尖的祕籍放在她的手中給她苦練上個幾十年,也只不過是個三流水平罷了。但她總也不能在谷中呆上一輩子,出門在外也總不可能依靠他人,用自己擅長的醫毒來防身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

搶過了馬匹控制權的少女左手一牽繮繩,並未趁着所有人都在圍攻那位突然出現的文弱書生模樣的俠客的時候逃開,而是咬着牙,策馬朝着混亂戰局的最外圍衝過去。

哪怕害怕的不行。

這當然是很危險的行爲,不管是試圖吸引那些匪徒的注意力好減輕救命恩人的負擔,還是直接就這樣魯莽的策馬衝進混戰之中,都是一個不小心就要送命的做法。

理智上,公孫穠華知道這時候最安全的選擇就是立刻遠遠的逃開而不是再次衝進危險之中,最次的也得保持旁觀保證安全,但——

“我怎麼能夠拋下自己的恩人不管?”水綠衫子的少女說的理所當然。

她這時候回想起自己之前的行動行爲依舊覺得害怕,那是真真正正的同死亡擦肩而過。打紅了眼的匪徒不會顧忌人和事,連自己的兄弟都會誤傷,別說是她這個突然插·進來的外人了。好些次,公孫穠華差點就丟了命。

也虧得李尋歡抽得出手,哪怕是在被圍攻,也依舊遊刃有餘,能夠時不時的給公孫穠華支援一二,保她性命。

但也只是如此了,性命無憂,一些傷勢卻是不可避免。

公孫穠華肩背上被砍了好幾刀,臉上也有被馬鞭刮過的擦痕。少女醫者隨身帶了不少的藥物,肩背處的傷在灑了藥粉之後已經止住了血,但被利器劃開的衣裳卻是恢復不了了,雪白肌膚隱約可見,只能羞紅着臉裹着李尋歡友情出借的外衫遮擋。

臉頰上的那處傷仍在滲血,配上她因爲疼痛而偶爾皺起來的面容,看起來實在可憐。

又狼狽。

但這並無損於少女本身自有的那份光彩。

外表的悽慘狼狽不值一提,李尋歡由衷的覺得,少女眼中的光纔是最動人的色彩。

水綠衫子的少女語氣堅定地陳述着自己的想法,並不因爲救命恩人的武功高強就說服自己袖手旁觀,哪怕心中十分害怕,也還是鼓起勇氣衝進混亂的戰局之中,試圖用自己的方式來幫助恩人。

雖說險些幫了倒忙,但公孫穠華的出發點是好的——李尋歡想,就已經足夠了。

這份心意,無需其他點綴,便已經非常的動人了。

勝過世間無數。

小李探花微微一笑,雖是在壞境惡劣的荒漠之中,沒有鮮花美酒也無名士墨客,但這時候……他卻久違的有了揮墨作詩的衝動。

作者有話要說:  是說,爲什麼昨天全是讓我開坑的?

沒人點番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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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開始這個故事的名字是想要用一枝春或者羅浮夢的——都是梅花的別名,而梅花我覺得又很適合表哥,然而整篇文的格式都是三個字……這樣格式不對啊捂臉,最後還是選定了載酒尋歡四個字。

雖然公孫姑娘一直在致力於讓表哥戒酒……不對,是控制喝酒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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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姑娘,全名公孫穠華,小名花蕊,是個只會輕功,專精醫毒的戰五渣。

只會一點拳腳功夫,還都是花架子。

但是非常固執,對於自己堅持的準則。是個好人,很善良。

這大概是我寫過的最從心的一個女主了……但是沒辦法,花蕊她就是這個人設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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