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打來電話的時候,我剛剛把自己打扮好。我穿着紅色的曳地長裙,把眼線畫得細細長長的,眼角刻意地上挑。
我踩着一雙八釐米的高跟鞋,跌跌撞撞地從出租車裏出來,一眼就看見朵朵雙手插腰站在酒店門口等我。看見我,居然嘲笑說,“活脫脫一隻狐狸精!”說着,一雙狼爪就要伸過來蹂躪我好不容易打理妥貼的一頭捲髮。我連忙躲開,警告她,“不許碰我頭髮!”
朵朵挽着我,一邊風姿卓越地走進禮堂,一邊在我耳邊輕飄飄地落下一個重磅炸彈,“最新消息,許一航也出席這婚禮了!”
我轉過頭,睜大眼睛看着她。
朵朵笑笑,再次伸過手來,終於在我愣神中把我的一頭捲毛弄得更卷,“小白癡。”她說。
“啊?”那麼快,我就從狐狸精變成了白癡?我顧不上和她爭辯,連忙手忙腳亂地用手指摞順被搗亂的頭髮。因爲,我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歡狐狸精還是小白癡?”
“都不喜歡!”朵朵打擊我,向來是毫不留情。
“是哦。”我沮喪,一航喜歡的那個女人:一襲曳地長裙,紅橙黃綠,可以穿得風姿無限;一雙鳳眼,眼角微微上挑,可以魅惑衆生;一雙高跟鞋,八九十釐米,可以踩得四平八穩。她是女人,一個漂亮的女人,不像我,即使扮成她那模樣,仍舊只是像個狐狸精或者小白癡。
新娘子丁卉是我和朵朵的高中同學,並不十分親厚,大概因爲覓得好姻緣,心裏高興,給一幹昔日同學都派了帖子。
丁卉站在宴會廳門口,對每一位來賓微笑,看到我們時,親親熱熱地伸過手來,俯過身對我們說,“裏面坐,不要客氣。”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濃濃的幸福。
我走進去,左看右看沒看見一航,轉頭問朵朵,“人呢?”
“這會勇敢了,敢主動找他了?到時候見了他,你可別跑。”
我沒有順着她的話茬,因爲我看見了一航,坐在主桌上,手裏玩弄着一隻打火機,長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麼地方。我剛想打招呼,就看見一個女人從洗手間走出來,徑直坐到他旁邊。
是李箏。
當初齊腰的長卷發已變成了利落的短髮,她穿着一套藏藍色帶淺銀暗條紋的西裝,筆挺的褲子寬大而飄逸,看起來無比的英姿颯爽。
我拉着朵朵坐到了最偏僻的一個角落裏,不朝那邊看我也知道他們一定是相談甚歡。李箏總有那麼多話題可以和一航說,哪怕是歐洲盃,哪怕是美國的次貸風波,哪怕是科索沃獨立問題
我在那次表白失敗以後,曾拐彎抹角地問我媽,一航這樣的男子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得出的結論是,知性的,沉穩的。若是連媽媽也說李箏那樣的性子適合他,倘若他喜歡這樣女子,我願意爲他磨礪成爲那樣的女子。
我去找朵朵,我去唸書,我看財經報紙,我穿曳地長裙踩高跟鞋。我把自己變成一個如同李箏一般的知性美女,可是,爲什麼他的身邊坐的,還是李箏?
結婚也叫作喝喜酒,所以我很配合,坐在席間只喝酒,不喫菜。朵朵也不勸我,殷勤地幫我斟酒,我一杯,她一杯。等新郎過來挨個敬酒的時候,我們已經喝空好幾個啤酒瓶了。
我咧着嘴向他祝福,“百年好合,早生貴子!”說完仰頭就要喝乾手裏滿滿的一杯酒。
新郎很客氣,攔着我的手說,“我乾杯,你隨意。”
我笑了笑,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終於有賓客發現我這個酒中豪傑,開始起鬨拍手。
我坐下來,用紙巾抹了抹嘴,對朵朵說,“新郎可真帥!”
朵朵撇撇嘴,“再帥也帥不過許一航那非人類的傢伙。”
我同意,重重點頭。
我心裏再難受,也明白這是別人的婚宴,喝得差不多的時候,我站起來,去衛生間清醒一下。朵朵也跟過來,對我說道,“你不要自暴自棄麼,要相信人定勝天,滴水穿石!”
我哈哈笑道,“你這麼會說,你怎麼不去人定勝天,反陪我躲在這裏借酒澆愁?”
她呆了一下,輕嘆一聲道,“他對我無意,我已經徹底死心了。阿笙,我希望你可以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得到你真正的幸福。”
“你是說阿棠?”
“他很愛你。”
是啊,阿棠陪了我這麼多年,一直對我很好,一直很照顧我。
可是真正的幸福又是什麼?
假如和一個你完全不喜歡的,會對你很好很愛你的人一起,這種生活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的確是幸福,可是對我來說,那不是我要的幸福。
人的一生很短暫,在這段短暫的時光之中,假如,你爲了一點點輕鬆,爲了少屈尊一點,挑選了一個對你非常好,但是並不是你最愛的男人,你真的快樂嗎?
還是那句話:那些都很好很好,但是我並不喜歡。
我不喜歡的東西,哪怕他價值連城,都不是我要的;我喜歡的東西,我願意傾盡我所有,走遍萬水千山,來尋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