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無謂的爭論
放棄爭辯,因爲那樣會讓他人避而遠之,甚至讓自己到處樹敵。天底下只有一種能在爭論中獲勝的方式,那就是避免爭論。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絕對正確。爭論是沒有贏家的。要是輸了,當然就輸了;即使贏了,實際上還是輸了。如果爭論者的勝利,建立在使對方的論點被攻擊得千瘡百孔的基礎上,證明他一無是處,那又怎麼樣?爭論者會覺得洋洋自得,但對方呢?爭論者傷了他的自尊,他會自慚形穢,他會怨恨爭論者的勝利,而且會得到“一個人即使口服,但心裏並不服”的結果。正如明智的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的:“如果你老是抬扛、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隻是空洞的勝利,因爲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因此,要衡量一下,寧願要一種字面上的、表面上的勝利,還是要別人的好感和自己內心的平靜?
巴特爾與一位政府稽查員因爲一項1萬元的賬單引發的問題爭辯了一個小時之久。巴特爾聲稱這筆1萬元的款項確實是一筆死賬,永遠收不回來,當然不應該納稅。“死賬?胡說!”稽查員反對說,“那也必須納稅。”
看着稽查員冷淡、傲慢而且固執的神態,巴特爾意識到爭辯得越久、越激烈,這位稽查員可能越頑固,他決定避免爭論,改變話題,給他一些讚賞。
於是,巴特爾真誠地對這個稽查員說:“我想這件事情與您必須作出的決定相比,應該算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也曾經研究過稅收的問題,但我只是從書本中得到的知識,而您是從工作經驗中得到的。我有時願意從事像您這樣的工作,這種工作可以教會我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
聽完巴特爾的話,那個稽查員從椅子上挺起身來,講了很多關於他工作的話,以及他所發現的巧妙舞弊的方法。他的聲調漸漸地變爲友善,片刻之後他又講起他的孩子來。當他走的時候,他告訴巴特爾要再考慮那個問題,在幾天之內給他答覆。天之後,他到巴特爾的辦公室裏告訴他,他已經決定按照所填報的稅目辦理。
事實上,爭辯的目的是爲了分清是非,尋求真理。所以,只要我們不怕喫虧,不做無益的爭論,而是採取積極的態度,使用積極、文明、恰當的語言去與人探討,就一定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效。巴特爾就用自己的經歷證明了這一點。
爲了說服對方,改變他的意見及行爲,我們需要冷靜地把事實指示給他看,與他從容地交談。當我們與某人議論時,必須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在展開爭論時切勿衝動地大嚷,或採取激烈的態度。針對這個問題,美國耶魯大學的兩位教授進行了一項實驗。
這兩位教授耗費了7年時間,調查了種種爭論的實態。例如,店員之間的爭執,夫婦間的吵架,售貨員與顧客間的鬥嘴等,甚至還調查了聯合國的討論會。
結果,他倆證明凡是去攻擊對方的人,都無法在爭論方面獲勝。相反,能夠在尊重對方的人格方面動腦筋的人,則往往能夠改變對方的想法。從這項實驗中,我們不難獲知:人們都有保護自己、避免被他人攻擊的強烈衝動。當我們對他人說,“哪有那種荒謬透頂之事”或者“你的思想有問題”時,對方爲了保全自己的面子,以及守住自己的立場,定會緊緊地閉起他的心扉。因而,與人展開議論之時,以冷靜的態度應對爲妙。(未完待續)